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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快报之十一:王静成代表建议制定卫生法 人代会快报之十一:王静成代表建议制定卫生法
扬州日报3月13日A2版
王静成代表建议制定《卫生法》——
《卫生法》已具备立法基础
北京讯:“我国亟待制定一部《卫生法》。”全国人大代表、苏北医院院长王静成建议制定《卫生法》,确保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王静成说,我国已颁布了8部卫生法律,国务院颁布了20余部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发布了400多个部门规章和大量规范性文件。而已有的卫生法律法规是以某一领域的单行法律法规为主,如药品、食品、传染病预防、妇幼保健、献血、医师管理等,比较零散,很难形成合力,而且存在相互脱节、矛盾的现象,造成卫生法律法规层次较低,多头立法、交叉执法严重影响了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王静成建议,应尽快制定一部《卫生法》,明确各级政府在医疗建设上的责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确定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卫生法》已具备了立法的基础和实施的基础。”王静成说,《卫生法》应当是一部确立卫生工作性质及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地位,规定我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和原则,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反映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特点的基本法。其内容应当包括我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卫生事业的保障条件,还应包括预防、医疗、妇幼、科研、教育、人事、计划财务等多方面的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