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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医德医风督查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0-02-15 11: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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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对医德医风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医德医风监督检查和通报整改制度。

一、医德医风建设是院党委和院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组织和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二、医院纪委、监察室作为医德医风的专门督查部门,具体组织协调督查日常工作,党办、院办、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药剂科、财务处、总务处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齐抓共管。

三、制订详细的督查方案,认真抓好督检和考核奖惩。

四、医德医风督查实行院内督查和院外监督相结合,院内督查工作由纪委监察室负责,按照督查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关院外监督工作参照《医德医风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和出院病员函调有关办法实施。

五、督查组对每次督查情况要认真梳理汇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医院内据实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科室部门限期整改。整改期满,要及时组织复查,对未落实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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