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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准入标准
一、精神分裂症
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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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症、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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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二、情感性精神障碍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并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可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大多数病人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多可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躁狂发作
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仅以易激惹为主。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4项):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语量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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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严重标准]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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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1周。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躁狂。
[说明]本躁狂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
抑郁发作
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
(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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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联想困难或自学思考能力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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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2周。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瘸物质所致抑郁。
[说明]本抑郁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