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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新农合

关于调整邗江区新农合药物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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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邗合[2015]1号


各镇(街道)合管办、各定点服务机构:

根据《扬州市邗江区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扬邗政发[2014]178号)相关要求及近年药品临床使用情况,为进一步保障群众受益,我办对邗江区新农合药物目录进行相应调整。新增常用药品18种(附表1),调出新农合药物目录药品8种(附表2)。

请各定点服务机构及时将新农合报销编码调整到位。

特此通知。

扬州市邗江区合管办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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