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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进一步加强规范医患沟通、融洽医患关系的工作 我院进一步加强规范医患沟通、融洽医患关系的工作

发布时间:2004-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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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医患沟通、融洽医患关系,是新形势下深化“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发展完善“病人选医生”服务方式,尊重维护病人的健康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化解医患纠纷,创造良好医患环境的重要措施。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患沟通的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开展“双纠”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医患沟通,融洽医患关系,作如下布署。
  一、实行医患沟通的项目、内容
  1、医患沟通谈话制度。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对疾病的诊断情况、治疗计划、预后、治疗费用以及配合治疗的注意事项等进行沟通谈话;住院过程中如有病情变化、诊疗计划调整等情况也应及时进行沟通谈话;出院前要对诊疗效果、康复及注意事项等进行沟通谈话。所有沟通内容必须在病程记录中进行记录。谈话可视情况选择患者本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等进行,沟通应注意技巧,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住院病历中设立“医患沟通情况记录页”(附表),记录谈话沟通的对象、时间、主要内容并经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签字确认。
  2、贵重材料、药品及大型检查事先沟通制度。对住院患者需要进行内植入物治疗、介入治疗等使用贵重材料的,对需要进行MRI、CT、DSA、ECT、彩色多普勒等费用较高的特种检查均应事先说明治疗和检查的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并在《医患沟通情况记录页》上签字确认。病人治疗过程中需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的,必须事先与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进行沟通,征得同意并在《医保外用药目录》上签字后方可使用。
  3、进一步完善手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同意制度。严格执行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对患者需进行手术治疗的,应向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讲清手术的目的、方式、手术风险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对需要进行规范化疗、放疗、医学美容等特殊治疗的,应说明特殊治疗的项目、适应症、目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对新技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项目应办理有关手续,如实告知患者,并在《特殊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对需要进行腰穿、骨髓穿刺等特殊检查的,应告知患者或近亲属或代理人该项检查的目的、风险及并发症,并在《特殊检查同意书》上签字。
  二、医患沟通的工作要求
  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增加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加深对目前医学技术的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对于普通疾病患者,由诊疗组医生在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治疗方案等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主诊或副主诊医师专门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科室或病区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开患者、家属会议,集中进行沟通。
  三、医患沟通的主要方法
  正确的沟通方法能够增强沟通的效果。掌握并运用正确沟通方法主要做到“一个要求、两个技巧、三个掌握、四个留意、五个避免、六个方式”:
  一个要求:诚信、尊重、同情、耐心。
  两个技巧:倾听,就是多听患者或家属说几句;介绍,就是多对患者或家属说几句。
  三个掌握:掌握患者的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患者医疗费用情况;掌握患者及家属的社会心理状况。
  四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情绪状态;留意受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疾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己的情况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五个避免:避免强求沟通对象即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和语言;避免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避免压抑对方的情绪。
  六个方式:一是预防为主的针对性沟通;二是交换对象沟通;三是集体沟通;四是书面沟通;五是协调统一沟通;六是实物对照讲解沟通。
  医院还对医患沟通的考核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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