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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给排水维修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5: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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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给排水维修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BYYSW-2024010-1

二、招标项目说明

采购清单: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投标人自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天内完成供货,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以便采购人验收所供商品。

供货周期12个月。

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并至开标室做好样品送达登记工作,逾期将不予接收。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法人无需提供2、3、4内容。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07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072024年1114日,每日9:00时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310671768@qq.com)(请标注单位、项目名称)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开标带至现场)。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第一次已报名单位需重新报名但无需再次缴纳报名费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北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28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1128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289:30(北京时间)

样品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评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六、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纸质版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标注单位放入正本文件中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注: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人:孙玉君

联系电话:0514-82129121;

邮箱:3106717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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