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紫牛新闻:苏北医院牵头制定肿瘤放射治疗防护领域2个江苏省地方标准
扬子晚报网2月8日讯(通讯员 苏宣 记者 陈咏)记者8日从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获悉,在该院肿瘤研究所汪步海所长带领下,牵头制定肿瘤放射治疗防护领域2个江苏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中肿瘤放射治疗部门设置规范》和《肿瘤放射治疗质量控制规范》,目前已经正式颁布实施。
记者了解到,苏北人民医院近年来在肿瘤放射治疗防护等领域获得多项研究成果,2018年,省卫生标准化委员会组织苏北人民医院肿瘤研究所等单位,牵头制订江苏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中肿瘤放射治疗部门设置规范》和《肿瘤放射治疗质量控制规范》。专委会成员由来自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中医院、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等全省13家单位的20位放疗专家组成。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能够规范和完善江苏省内医疗机构放射治疗的诊疗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医疗安全。为表彰汪步海主任在肿瘤放射治疗防治方面的研究成果,2019年,汪步海获得江苏省预防科学奖省级奖励。
《医疗机构中肿瘤放射治疗部门设置规范》规定,从未开展过放射治疗的医院所新筹建的放疗科,需申请三甲医院放疗科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放射医学物理师,放射治疗技师常驻支援指导半年以上,方可独立开展放射治疗。部门架构上,应当具备下列人员: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医学物理师;大学专科学历或以上的放射治疗技师;中等专科学历或以上的设备维修工程师。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质量控制规范》规定,在肿瘤患者的诊疗中,知情同意主要涉及医疗保险知情权、病情知情权、医疗风险知情权、治疗方案知情权、医疗文书知情权和家属知情同意。病情知情权上,放疗医师应真实客观地将病情告知患者或者家属,不应隐瞒或避重就轻,如确因病情不允许或家属要求保护性医疗,应在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委托书;治疗方案知情权上,肿瘤研究和探索不断更新,应向患者尽可能地提供各种治疗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最优组合的治疗策略,须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交代放射治疗以外的备选方案。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