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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BCG-WT2021037
苏北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苏北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ZBCG-WT202103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二)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能源审计报告;
(三)审计范围:包括南通西路98号主院区、南通西路100号公寓楼、淮海路3号实验中心、原医学院地块等区域内各部门消耗的水、电和蒸汽;
(四)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企业能源消耗结构、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指标、能源成本与能源利用效果评价、主要问题及节能潜力分析、审计结论与建议等。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须含能源审计相关服务内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备公共机构能源审计业绩。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Cp.C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本项目各供应商需自行勘查现场。现场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373462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317958332@qq.com)(请标注单位、项目名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开标带至现场)。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苏北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苏北人民医院七号楼三楼会议室(扬州市南通西路98号);
(三)磋商地点:苏北人民医院七号楼三楼会议室(扬州市南通西路98号)。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月4日9: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北人民医院七号楼三楼会议室(扬州市南通西路98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苏北人民医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四)联系人:高工;
(五)联系电话:18912120715;
(六)邮箱:317958332@qq.com。
九、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一)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体健康确认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四)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五)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苏北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