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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民医院医学院地块配电房电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CG-WT2021016

发布时间:2021-05-26 1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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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苏北人民医院医学院地块配电房电气设备采购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苏北人民医院配电房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且甲方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最终以甲方要求为准);

3、招标范围:医学院地块配电房电气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

(二)招标控制价:494万元。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并具备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三)产品具有国家3C强制性认证证书和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四)其他:

1、投标人不在《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投标单位未在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等不良行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一)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企业的资质类别、资格等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

8、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单位未在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等不良行为;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27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每日9:00时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317958332@qq.com)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开标带至现场)。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北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层)。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苏北人民医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四)联系人:高工;

(五)联系电话:18912120715;

(六)邮箱:317958332@qq.com。

八、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一)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体健康确认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四)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五)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医学院地块配电房电气设备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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