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二次供水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二次供水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
二、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是对苏北人民医院医技楼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包含水泵房内供水设备、设施、设备基础及设备安装、管路连接、电缆铺设、安防系统、智慧医疗供水管理平台系统等所有配套设施以及提供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建设内容:
苏北人民医院医技楼泵房二次供水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要求采用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节能给水设备,且具有智慧医疗供水管理平台软件系统,智能化管理二次供水设备,满足正常供水要求。实现对供水设备进出水压力、用水量、水质、水箱液位等进行在线实时监测,保障医护人员及患者的用水安全。智慧化管理平台须能够实时监测泵房中设备的耗电量、设备运行状态,实现设备故障报警、漏水报警、泵房异常进入报警、用水量及水质数据检测。实现泵房无人值守,实现泵房安防联动和设备全生命周期的运维管理,并根据标准化泵房建设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完成泵房供水系统升级改造及泵房装修。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后 90日历天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本项目预算价:260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应包含给排水成套设备的生产、销售业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现场勘察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051063276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29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东路2号环球金融城2栋10楼)或通过邮箱(2669056224@qq.com)获取
(四)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2669056224@qq.com)获取招标文件(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陈工
电话:19962510949 18352787579
邮箱:2669056224@qq.com
七、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体健康确认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湖北各市、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4、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5、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