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风采
【120年·我与苏北的故事】我为医院复名的事
苏北人民医院是新中国建立前夕,1949年7月成立于泰州。由国民政府省立扬州医院整建制改造而成,后来又陆续融入扬州浸会医院元素,使医院具有两个前身的独特历史。
当时,苏北人民医院是苏北区党委和苏北行署的直属医院,承担苏北地区的医疗救治与预防保健任务,列甲等县编制。
新中国建立以后,在党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决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医院在组织建设、思想教育、科室设置、技术力量、医疗救治技术和科研教育、后勤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绩。建设成科室齐全、技术先进、服务优良的综合性医院,在扬州乃至苏北地区广大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声誉。
文化大革命使医院遭到重创。1969年12月,又根据“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医院下放大批人员和设备到农村。根据当时省里要求下放人员控制在30%左右,以不影响城市医疗卫生工作为原则。但苏北医院下放人员达到50%,科主任只留几人,主治医师基本上一锅端,医院的规模明显缩小。床位由420张减少至240张。下放以后,地区革委会政工组负责人提出将医院改名扬州地区人民医院,并说已得到地革会领导认可,当时医院领导虽颇有异议,但地革会关于医院改名的文件已下达。
医院下放期间,我正远在云南出差,医院的消息不断传来,但其中有一条很感意外,说是医院要改为扬州地区人民医院了。提到医院更名,我记起一件事,1956年,原由省卫生厅管理的苏北人民医院下放给扬州专区管理时,省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名称不改”。我正准备向单位反映意见时,昆明发生了地震,电话无法接通,我只好结束任务,赶回单位,当走到医院大门口时,扬州地区人民医院院牌已挂起,我知道为时已晚,后来向院革会主要负责人蒋标同志作了汇报,他说医院改名的事,医院上上下下都不高兴,也表达了不同意见,但是不知道历史上有省政府文件,现在生米已煮成熟饭,这件事只好以后再说吧!
斗转星移,时间已定格到1983年,是年3月扬州实行机构改革,扬州地委、扬州市委合并组建市管县的新的扬州市。原属地区医疗卫生单位和扬州市医疗卫生单位都要明确新的隶属关系并相应更名。这时我在扬州市卫生局任副局长,萌生了为苏北人民医院复名的念头。我的想法是:苏北人民医院是一个有历史传统的医院,在广大人民心目中有较高的声誉,它的历史应该得到承续。而我曾在医院工作十余年,献出了青春岁月,医院也教育培养我成长,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这次改革中一定要把医院复名的事情办好。
关于苏北人民医院复名的事,我先征求医院领导的意见,他们都表示赞成和支持。随后,我将自己的想法和动议,向刘方宽局长作了汇报,他的态度很明确,认为历史上的苏北人民医院就不等同一般地区医院,改革中应名至实归。后来局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划分和名称更动等问题,我就苏北人民医院更名作了发言,着重讲了三点:一是苏北人民医院是新中国前夕苏北区党委、苏北行署定名的,是具有历史传统的医院。1956年省人民政府有文件规定“名称不改”。二是苏北人民医院在扬州市民中影响很深,信誉也较高,“要看病到苏北”成为人们的口头禅。三是医院领导和广大员工也迫切要求。发言得到与会成员赞同,特别是省政府有文件成为讨论的话题,有的同志说,既然省政府有文件,当初根本就不应该改名,现在复名更是理所当然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到市委市政府后,扬州市人民政府很快下达了文件,扬州地区人民医院正式恢复为苏北人民医院,时间是1983年6月。
作者简介:
肖辅庭,原任苏北医院党委秘书、政工组副组长。曾任扬州市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