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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确定为区域级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03 09: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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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关于确定全省省级、区域级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60号),我院被正式确定为区域级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

自2016年11月被原江苏省卫计委公布为江苏省区域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建设单位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把中心建设作为医院的工作重点,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专门成立各大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加大监管力度,指导完善管理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统筹推进中心建设与管理。医院定期召开中心建设专题推进会,梳理存在问题,并制订改进计划,确保各救治中心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推进工作不断地改进完善,圆满完成建设任务。今年8月15日,我院接受了原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区域级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现场评估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救治中心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夯实基础设施,加强各科室间协作,优化救治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医院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医务部 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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