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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民医院送桥分院临床检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1 1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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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现就苏北人民医院送桥分院临床检验项目需要的仪器设备与相应体外诊断试剂(不含真空采血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生产供应企业报名参与

一、 项目名称:苏北人民医院送桥分院临床检验项目试剂耗材及相应仪器设备采购。

二、 项目内容:生化、临检、微生物、血凝、输血、免疫、激素、甲功检验等试剂耗材及开展上述项目需要更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具体测试量可电话咨询或报名时向院方索取相关材料。

三、采购项目估算价:2018年我院全年检验科总收入736万元,具体为:2018年度采购量大约 127 万元检验试剂耗材(不含真空采血管),创造收入为460万元;外送金域总收入276万元,检验科及需要更新/购置的仪器设备(需同时提供并注明品牌、型号、主要性能、用户名单、售后承诺、报价清单等)。

四、竞争性谈判信息获取:

1苏北人民医院网址:https://www.yzsbh.com

2百度搜索苏北人民医院官网首页“公示公告”。

五、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至苏北人民医院送桥分院指定账户。

六、相关资质文件递交时间、地点、联系人:

1、递交时间:2019年 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 17:30(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非工作日、逾期均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及联系人:仪器设备企业报名、提交资料地点:苏北人民医院7号楼三楼医学工程部,成老师0514- 87373433配套用化学试剂企业报名、提交资料地点:苏北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负一楼化耗采供中心,吴老师0514-87373421

七、相关要求:

1、报名企业资质资料要求,提供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文件均以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为准,可提供政府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作为参考,若信息存在差异,需提供有关原件进行核对,注意: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按规定格式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包括法人委托书、代理产品的授权书等等,相关材料应逐页加盖企业红章。

2、政策规定要求,仪器设备采购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招标政策执行,其检测项目的配套试剂参照扬州市浏览采购政策执行、并接受我院“以收定支”采购模式。

八、特别提醒:

1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首轮谈判结束后,将组织对参与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企业信誉和销售业绩、综合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评估,如发现弄虚作假、挂靠资质等现象,则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没收保证金,五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组织的任何业务合作。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企业提供的仪器设备及相应耗材的品牌必须与二级甲等医院标准相匹配,体外诊断试剂“以收定支”的最高限制比例为:30%。合同期内医院新增加的检测项目,“以收定支”比例不再调整。

竞争性谈判最终选定一家企业作为我院的合作伙伴,所选定的企业必须为我院提供检验试剂耗材采购溯源管理系统(具备订单发送功能),提供所开展项目的定标物、质控品、清洗液、缓冲液等,并及时解决仪器设备的故障(费用由企业承担)。在合同期限内确保相应试剂耗材的及时、足量供应。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层次必须与货物清单所列产品描述一致;

2)所供产品必须确保新批号,不得提供医院认定的近效期产品,禁止使用失效期产品,在用产品必须符合法定标准;

3)若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以上两条要求,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因产品质量问题对医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确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检验结果异常,应及时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解决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负责;

6)企业接到订购计划后(信息系统订单或电话通知),必须在3-7天内送货到位。若某一产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则必须提前10-15个工作日告知,经我院同意后可临时更换同类型同档次产品替换、以保证质量安全。在此期间,医院亦有权向其他供应商购买同质化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需选定的供应企业承担。若因未提前通知造成损失,则由企业全部承担,且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企业必须免费提供维持正常使用的定标品、质控品、稀释液、清洗剂等;参加全国或全省市的室间质评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企业支付;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性能验证,全面配合做好质控工作。免费负责仪器设备全保,年开机率95%以上;如仪器故障一时难以排除,则企业需无偿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

8)承担检验仪器的信息接口费、spd管理费、维修费;

9)在用检验试剂目录(略,报名时由院方提供);

10)在用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使用状态(略,报名时由院方提供)。

第三章 参与企业须知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2019 621

二、现场谈判时间地点:

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报名企业代表在提交材料时留下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

三、关于保证金

1、缴纳要求: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截止时间为资质证照审核通过后接到现场谈判的前一天;报名企业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资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达医院指定帐户;不按时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2、保证金退还

1)未选中企业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果明确的当月内,无息退还;

2)选中企业所缴纳的保证金,自首次履行合同付款时一并退还。若拒签合同,将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3、下列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本次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医院签订合同的;

3)经进一步核实,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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