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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病案室圆满完成ICD-11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31 11: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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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月二十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国际疾病分类代码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首批遴选了14所医疗机构作为病案编码端与临床医师端ICD-11“双试点”医院,我院成功入选,也是江苏省唯一一所入选的“双试点”医院。这次有幸被选为试点单位也是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病案管理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信任与肯定。

国际疾病分类(ICD)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颁布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标准,是各国政府在医疗、管理、教学和科研及制定政策中关于疾病分类的规范性标准,也是全球卫生健康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基础和通用标准之一。2018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ICD-11作为健康与医疗服务信息最新国际标准。ICD-11对于疾病的表达更加精细化、分类工具更加信息化,也将更适用于医疗健康信息大数据的发展和全球医疗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应用。因此,国家卫健委于今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ICD-11在我国应用的相关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首批和全省唯一ICD-11“双试点”医院,我院发布了院内国际疾病分类代码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医务、病案、信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各小组成员和涉及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保障了我院ICD-11应用试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先后开展了召开ICD-11试点工作启动会、全体编码员和信息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网上ICD-11编码培训课程、ICD-11系统对接嵌入东软病案系统、采购专用服务器等系列工作。
 作为本次试点的核心科室,病案室积极组织编码员抓紧学习ICD-11编码知识,病案室主任吴文靖统筹协调,对编码员的工作任务重新分配,保证编码质量,建立学习讨论制度、与临床医生沟通制度。由于ICD-11颗粒度十分精细,每份病历编码的时间平均增加了四分钟左右,编码员们放弃了节假日,每天加班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二、三月份的全量病历双编码ICD-10与ICD-11共20250份,诊断数量共78106条,并按国家卫健委要求定期汇报测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于五月底代表江苏省试点单位完成对整个试点工作的汇报。
 本次试点工作意义重大,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江苏省的病案编码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也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ICD-11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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