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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民医院钣金工物品制作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CG-WT2022008/3

发布时间:2022-02-28 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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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苏北人民医院钣金工物品制作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ZBCG-WT2022008/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医院内各类型座椅、车辆、摇床、病床的靠背、货架、栏杆等维修及制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用工单价设定最高限价:113元/工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按     元/工日,结算用工数量须经甲方确认为准;

(四)服务期: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履约考核情况中止、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现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375281760。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2月28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4日,每日9:00至11:3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317958332@qq.com)(请标注单位、项目名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北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开标有关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1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2年3月21日9: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553号邗江文化中心六楼)。

六、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苏北人民医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四)联系人:高工;

(五)联系电话:18912120715;

(六)邮箱:317958332@qq.com。

八、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一)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体健康确认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四)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五)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苏北人民医院钣金工物品制作维修项目投标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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